房屋租赁合同一旦签订,租赁双方必须严格遵守。除了合同到期等自然解除情况外,租赁双方还可以协商其他解除合同的具体情形。在什么情况下解除租赁合同、如何解除合同,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可以明确予以约定。当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即可解除合同。
从是否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角度讲,解除租赁合同可分为单方解除合同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两种。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是法律或者合同赋予该方当事人的解除权,适用于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和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除了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外,其他情形解除合同则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只要不违背法律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双方可以随时经过协商解除其合同,这同样体现了合同自由的原则。
一、根据《合同法》规定,以下情况出租人可单方行使解除权:
1、承租人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房屋,致使承租的房屋受到损失;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进行转租、转借等;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按约定期限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
二、根据《合同法》规定,以下情况承租人可单方行使解除权:
1、签订合同前承租人对房屋存在的质量瑕疵不知情;
2、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
3、承租的房屋因非承租人的原因而受损,而不能实现合同得租用目的;
三、租赁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其他解除合同的情形,例如:
1、出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租赁房屋,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租人拒不尽维修租赁房屋的义务,严重影响承租人使用及收益,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擅自利用承租的房屋从事非法或者不合用途的活动,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当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情形出现时,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即可行使解除权。不过,需要指出的是,除了法律规定的外,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当事人不得单方解除合同。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又没有约定的,要解除租赁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