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大多数情况下是帮助缴存人在买房时贷款使用的,但近年来国家丰富了众多住房公积金的用途,让缴存人能更好更方面地使用。那么不需要贷款的全款买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吗?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第八条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原则上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购建和大修住房一年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一次或者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所以,全款买房前或买房后一年内,缴存职工可以以购房名义申请提取公积金。
具体来说,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发生下列住房消费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下同);
2、支付房租;
3、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费。
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并不得重复申请;在同一项情形中存在多套住房消费情况的,每次申请提取时,职工仅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住房的,每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
提取金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职工在购房总价款中实际支出的费用,按照该套住房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列明的权利人份额计算;未明确份额的,按照该套住房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列明的权利人数量平均计算。
所以全款买房是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