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产证上写了夫妻双方的名字,日后其中一方如果去世了,另一方想卖房,该如何过户呢?事实上,丧偶老人卖房过户须先与子女协商。
按照法律规定,因房子属于夫妻俩的共同财产,其中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和子女都享有继承权。在无遗嘱的前提下,将由老伴和子女们各得其中的1/2。也就是丧偶老人只拥有房屋一半的产权。
老人如果要卖房子,必须先与子女协商,如果子女自愿放弃继承,老人即可自行处置房产,若子女都欲参与转让,则可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后,进行房屋交易。这两种情况中,丧偶卖房过户手续都应先让子女办理放弃继承公证,或者继承房屋公证,然后才能正常办理过户。若子女办理了继承公证,签订房屋交易合同时应该所有产权人都参与。
假如子女不愿意配合公证,老人可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进行分割。
为避免签订合同后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买家在购买二手房时,也应该注意这套房屋是否属于共有财产,而不能单纯只注意房产证上产权人一栏的名字。举例来说,如果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且夫妻双方都健在,则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需要另一方出示放弃权利、同意出售的公证书。而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但夫妻中有一方已过世且有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则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需要除卖方以外的所有继承人都出示放弃房产继承的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