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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三亚市发改委、住建局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房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房企做好重新申报销售价格备案工作,严格按照备案价格销售,6个月内不得调高销售价格。
2018-08-31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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