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抵押委托公证,需要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一般来说,房产抵押贷款是可以全权委托他人帮忙办理的,但在委托他人办理贷款时,还需有关委托手续,委托人及代理人应戴上各自的身份证明,并且委托人还需带齐有关房产证明、户口本等,如果房产证上有多个共权人的话,还需有关人员一起前往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
在办理完委托公证后,代理人就可持有关委托证明和房屋抵押贷款所需资料前往有关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即可。
房屋抵押委托公证费用是,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每件 400元。公证书正本按有关规定 “一式二份”提供给申请人,申请人需要增加份数的,公证处可另收取副本费,每份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