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早期实行了购房落户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凡购买成套新建商品住宅,面积达到75平方米以上(含75平方米)的,允许办理入户手续;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户,已经计生部门处理、且购买的商品住宅面积达120平方米以上(含120平方米)的,允许办理入户手续。
二、办理购房入户人员的范围为:业主本人、配偶和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子女(独生子女、大专以上学历的未婚子女不受年龄限制)。
三、购买二手商品住宅的,不享受入户政策。
四、多个业主合资购买一套商品住宅,只允许占有房屋份额符合入户面积的一个家庭迁入,但迁入的人员范围必须符合第二条规定。
整体来说珠海购房落户政策比较宽松,导致出现了为“购房落户”而排队办理场面,近几年随着珠海人口的增长,珠海早已取消购房落户政策了,而是实行积分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