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开发商买房后,却发现开发商并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这种情况下能要求退房么?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定金能退不?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对商品房预售限定了严格的条件,其中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开发商预售的前提。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所签订的合同则没有法律效力,业主有权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综上所述,如果购房者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定金合同中没有对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进行特殊约定,就按一般的法律规定处理,此时开发商应该双倍退还购房者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