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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今日焦点 更新时间:2021-07-07 09:51 来源:搜狐焦点深圳资讯
摘要:若学费标准超过我市同类公办学校上一年度生均教育成本5倍的,原则上不予调整学费标准。各年度生均教育成本由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提供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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