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
东莞
佛山
广州
惠州
江门
南京
清远
深圳
中山 珠海
随时随地了解新房源
作者:新闻头条 更新时间:2020-03-05 08:31 来源:东莞阳光网
摘要:自2020年3月5日起,市发展改革局不再受理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申报;开发企业对未售出房屋的申报价格进行调整时,调高幅度不超过5%
上一篇:8条铁路动工!今后惠州到深圳只需20分钟!
下一篇:惠州今年安排8个铁路工程 莞惠城际北延线将开建
暂无可对比的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