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
东莞
佛山
广州
惠州
江门
南京
清远
深圳
中山 珠海
随时随地了解新房源
作者:新闻头条 更新时间:2019-08-03 09:23 来源:东莞阳光网
摘要:近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通知,对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以下简称“合同备案”)的部分流程进行调整。
上一篇:顺通大桥来了!全长1.66千米!大良容桂将再添一过河通道!
下一篇:涨幅超200%!白云这两个板块房价飙升!(附各板块最新报价)
暂无可对比的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