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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乐有家研究中心 更新时间:2018-12-19 09:13 来源:澎湃新闻
摘要:12月18日晚间,山东省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菏建〔2018〕7号),通知第六条明确规定: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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