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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乐有家研究中心 更新时间:2018-10-31 09:01 来源:大河报
摘要:《通知》明确要求:购买过经济适用房的,不再享受购买房改房的资格;直管公有住房参与房改的,应在2019年2月28日前由市房改办受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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