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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乐有家研究中心 更新时间:2018-08-28 08:51 来源:中山商报
摘要:从今年9月10日起,《中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将于9月10日试行,有效期为3年。未来电梯房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将按照70元/平方米标准交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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