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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乐有家研究中心 更新时间:2018-08-08 08:47 来源:南京日报
摘要: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明确,未经审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擅自出租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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