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
东莞
佛山
广州
惠州
江门
南京
清远
深圳
中山 珠海
随时随地了解新房源
作者:乐有家研究中心 更新时间:2018-04-25 09:38 来源:南方都市报
摘要:位于密度一、二区的规划商业用地中的深圳更新项目应设置不少于商业、办公与旅馆业建筑面积5%的商业文化设施。
上一篇:1季度地市吸金805亿广州夺冠!粤港澳大湾区土地供不应求
下一篇:深汕特别合作区计划出让一宗地块 拟建自持租赁住房
暂无可对比的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