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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乐有家研究中心 更新时间:2018-03-23 09:03 来源:东江日报
摘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惠市发改价 【2016】98号)(简称 “通知”),惠州新建商品房完成价格监制后,各县区发改(价格)主管部门要在其网站上及时公布商品房申报监制的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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