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16点30分,17222/珠国土储2017-61地块准时开拍,这是今日土拍潮的最后一幅住宅地竞拍,参与竞买的企业有华发和清能。最终,17222/珠国土储2017-61地块由华发股份竞得,成交楼面地价约8598元/㎡,总价3.6亿元,配建3977.47㎡人才住房。
17222/珠国土储2017-61地块信息
17222/珠国土储2017-61地块位于斗门区白蕉镇白蕉路以北、胜利河以西,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其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该宗地面积为20934.04㎡。该地块起拍价为35600万元,竞买保证金高达17000万元。
17222/珠国土储2017-61地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41868.08㎡,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5%。上述地块须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建筑面积约30-60㎡)、垃圾收集站(建筑面积40㎡)、社区用房(建筑面积≥300㎡)、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按住宅建筑面积的10%配建,即3977.47㎡)及竞配阶段产生的人才住房。上述地块配套设施须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斗门区政府,并由斗门区政府指定的部门接收管理,产权归斗门区政府;
上述地块配建的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下称配建住房)具体的户型面积与本项目规划报建的户型面积相协调,原则上按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确定,规划设计方案阶段,本项目开发企业应与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确定相应的户型套数和总面积;
上述地块配建住房原则上不集中建设,应与本项目商品住房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交楼标准原则上与本项目销售的普通商品住宅交付标准相一致,如商品住宅为毛坯交付标准,市、区住房保障机构选房后,开发企业应按照不低于《珠海市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室内装修标准指引》Ⅲ类装修标准装修后交付。在项目批准预售或商品房权属初始登记时,由市、区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按照确定的户型要求和面积总量,从本项目报备的楼盘表中通过系统随机选取,配建住房产权无偿归斗门区政府所有;
当上述地块的最终竞买价格低于最高限价时,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上述地块的竞买价格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时,转为竞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面积,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面积按增配幅度为50平方米/次进行竞买,配建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最高限价为成交价;
竞买人在向交易中心提交竞买申请时,除按挂牌文件中要求提供资料外,还须提交一份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承诺书》,即承诺土地购置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价款)为企业自有资金,不属于开发贷款、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等,违反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或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无偿收回土地;
上述地块的动工期限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上述地块的竣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截止之日起两年六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