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房地产报》报道,清远正在准备更严厉的调控措施。
11月12日,国家住建部主管的房地产类权威行业媒体《中国房地产报》,发布《广东省“遇涨即调”下沉三线城市 清远惠州正在部署更严调控》一文,当中提到,“截至目前,珠三角地区,至少已有清远、惠州两个城市在准备更严厉的调控措施。”
“广东也至少有两个城市已经准备好了调控方案,就看什么时候推出来了。”11月8日,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受一线城市调控和需求外溢的影响,清远、惠州等城市今年上半年量价齐升,外地客户占了很大比例,投资投机成分居多,地方政府面临不小压力,目前已备好两三个调控措施,相机而行。
按此看来,清远又将迎来新一轮调控了?
回顾过去两年的调控历程可以发现,这双“无形之手”自始至终伴随着清远楼市的潮起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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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 发布《去库存行动计划》
控制库存增量、激活公积金、税费优惠、降首付、发放购房补贴、鼓励农民进城购房、棚改和住房保障货币化安置、鼓励开发商自持物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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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 放宽广清公积金互贷条件
取消“清远市户籍或实际派驻清远市工作”、“在清远市没有住房”两个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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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 启动清韶公积金互贷
这是继与广州签订公积金互贷协议后,清远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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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益于不断放松的调控政策,近年来困扰清远楼市的“去库存”问题迎刃而解。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初,清远全市商品房库存总面积为1376万平方米,需要28个月才能消化。而经过一年的消化,到2016年底,去化周期已经缩短到了10.4个月,今年7月,这个数字进一步减少至5.2个月。
5.2个月,意味着清远楼市已经出现阶段性“供不应求”。加上清远新“地王”诞生、广州等周边城市限购升级的共同刺激下,自今年3月起,调控“画风”从“去库存”一下子变成了“稳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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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 下调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金额
为防范流动性风险,清远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可贷款金额由原来的40万调整为30万元,夫妻双方由原来的50万调整为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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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 严厉打击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行为
严厉查处取得预售许可后不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信息并进行销售;不公示销售进度控制表;房地产经纪机构、信息广告服务机构参与炒房、哄抬房价、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交易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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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 外地客、高价房、大户型首付4成起
清远市银行业协会以指导意见形式,将限贷要求传达至各家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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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 官方:住宅不用去库存 稳房价是重点
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确保基本控制在16个月以内,注重处理好商业地产去库存与商品住房稳价格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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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 实施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制度
备案价格增幅不得高于本项目同类型新建商品住房前1个月实际成交均价的5%;实际销售价格相比备案价格下浮幅度不得超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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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连出台的限价限贷、规范市场等措施,购房者似乎并不“买账”。在早前由《清远买房》发起的关于新政影响的调查中,38%的网友认为对后市“没有影响”,41%认为“力度不如预期”,仅2成网友认为“能够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因此,此次传闻中的新政策,能否真正对市场起到调控作用、获得购房者认可,让刚需购房者可以买到心仪的房子,才是市场最关心的关键所在。而有迫切购房需求的刚需购房者,不妨在限购政策出台之前尽早入手,以免因政策原因使购房门槛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