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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查违规房产金融业务 一个月内违规资金须断粮

作者:乐有家研究中心 更新时间:2016-11-18 09:34 来源:深圳特区报

摘要:记者昨天从市金融办获悉,截至目前市金融办已会同互联网金融协会、小贷协会发布新的行业自律指南,严禁开展违法违规房地产配资业务,并联合第三方机构进行新一轮监测和摸查。

10月4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八条”),实施楼市调控新政。记者昨天从市金融办获悉,截至目前市金融办已会同互联网金融协会、小贷协会发布新的行业自律指南,严禁开展违法违规房地产配资业务,并联合第三方机构进行新一轮监测和摸查。

一个月内违规资金须“断粮”

“深八条”明确提出“加强房地产金融秩序整顿和监管,重点打击零首付、首付贷、众筹买房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禁中介机构从事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继续开展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排查”的工作要求。而要把控房地产金融风险,须从违规资金上“断粮”。为此,市金融办积极协调沟通,发布专项通知,严格控制我市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业务。

新政实施后,市金融办立即通过行业协会再次重申行业自律精神,并联合第三方监测平台,通过线上对前期开展过相关业务的企业再一次摸底排查,目前都已清理整顿完毕。

11月10日,市金融办指导互联网金融协会和小额贷款协会,发布《关于严禁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展“首付贷”、“众筹炒房”等违规房地产金融业务的通知》,要求注册在深圳和注册在外地但在深圳有相关业务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必须全面停止开展各类违规房地产金融业务,并在1个月期限内完成自查自纠、清理整顿。

同时,严禁各企业通过更换“名称”、转为线下等方式重新开展各类违规房地产金融业务。严禁各企业以任何形式为各类违规房地产金融业务提供支持。

为进一步控制购地资金来源,严禁开发贷款、资本市场融资及资管计划配资等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10月10日,市金融办牵头会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市公安局建立房地产资金来源核查工作机制,严控参与商品房招拍挂的土地购置资金来源。

同时,市金融办多次召集会议,在重点征询深圳银监局、深圳证监局、深圳市银行业协会、深圳市证券行业协会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土地购置资金可能来源的六大违规渠道,有针对性地要求企业参与投标前提供相关征信报告、6个月银行流水、授信合同、托管机构证明书等相关材料,以便工作小组进一步核查来源,严防场外配资进入房地产市场。

相关部门同时督促银行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评估新政对市场及房地产信贷的影响。10月5日,深圳银监局、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召集辖内银行,要求银行切实落实新政限贷规定,按照“认房又认贷”原则,分类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新政出台后,市金融办会同深圳银监局,迅速对辖内部分银行机构开展调研,加强数据监测,及时了解新政出台后房地产市场和信贷的变化情况,分析和预测新政的影响。

转自: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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