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8月1日起,经乐有家居间服务成交的二手房买卖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乐有家承诺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全部已经收取的佣金: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时适用本承诺:
· 适用范围为自2018年8月1日起,经乐有家居间服务成交的二手房买卖;
· 退佣对象为签约之日起2日内付清约定的全部佣金且交易过程中不存在违约行为的佣金缴纳方;
· 二手房买卖自签约之日起至取得新不动产权证之前解约的;
· 交易双方与居间方均协商一致不再继续交易,签署解除协议并提供原件的;或交易双方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协议,经人民法院或仲裁委调解/裁决确认解除,并提供生效调解书/裁判文书复印件(验原件)的;
· 佣金缴纳方于解除协议签署或调解书/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退佣并签署乐有家出具的《退佣协议》的;
· 出具加盖乐有家财务专用章的佣金收据证明。
注:
1)如乐有家已经向佣金缴纳方开具发票的,佣金缴纳方须退回发票以便办理退税手续,否则乐有家有权在退还佣金时扣除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费;
2)如乐有家退还佣金后,交易双方或双方的亲属、合作伙伴、授权人、所在单位、关联公司等重新/继续就该套房屋进行交易的,应当于3个工作日内向乐有家全额返还已退还的佣金,否则应承担“恶意跳单”等违约行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