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土地使用权是可以办理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抵押需要登记才能生效,如果要解除抵押的,需要办理注销登记。那么,土地使用权抵押解除如何登记呢?解除土地抵押流程
是什么?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土地抵押解押流程:
还清银行贷款,领取相关贷款还清证明函件,再到国土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国土局解除土地抵押登记:
一、项目名称:
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
二、政策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2号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十条、第十四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1999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至十三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29号 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 根据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修正)第六十二条;
4.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
5. 《土地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 2007年11月28日国土资源部第五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条至第五十四条。
三、受理条件:
1.申请的土地在本登记辖区内;
2.申请人(或代理人)符合资格;
3.具备有效力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件;
4.申请登记程序正确;
5.申请提交的文件资料页码齐全准确,符合法定形式。
四、申请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收原件(1份);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抵押人身份证明材料:
① 企业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收复印件(1份)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收复印件(1份);不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提交其上级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证明,收原件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材料,收复印件(1份);
② 非企业法人,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收复印件(1份);不具备独立非企业法人资格,提交其上级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证明,收原件(1份)和申请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收复印件(1份);
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收原件(1份)和身份证,收复印件(1 份);
④ 抵押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⑤ 委托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收原件(1份)及受托人的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属于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以及外国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应公证,收原件(1份)。
注:公证文书效力参照《关于办理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以及外国人房屋产权事宜中如何确认公证文书效力的通知》((89)司发公字第024号)的要求办理。
(2)抵押权人身份证明材料:
① 企业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收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收复印件(1份);不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提交其上级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证明,收原件(1份)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材料,收复印件(1份);
② 非企业法人,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收复印件(1份);不具备独立非企业法人资格,提交其上级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证明,收原件和申请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收复印件(1份);
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收原件(1份)和身份证收复印件(1份);
④ 委托办理的,提交委托书收原件(1份)和受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1)不动产权证书(含土地使用权证),收原件和复印件(各1 份);
(2)不动产登记证明(含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收原件(1份);
(3)注销抵押证明文件或关于解除抵押关系合同,收原件(1份)。
五、办理程序:
1.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
2. 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将材料转交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3. 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调查、审核材料,转交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4.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材料,将审批结果转交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5. 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将审批结果再转交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6. 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短信通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
六、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