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拿到备案后的合同后,可能会发现合同备案上的交房日期与原先开发商所说的日期不一致,此时应该以哪个为准呢?
因为购房合同备案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期房买卖合同已在产权登记部门备案,所以此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得到政府部门承认的,一切事项应以备案后的合同上的标注信息为准。购房者发现交房日期与此前不一致时,可以咨询开发商,了解具体情况。
如果到了合同备案上所写的交房时间,开发商还未通知购房者收房,那么购房者首先可以向开发商发催告函。如果催告3个月内开发商仍没有交房,购房者就可以申请解除购房合同要求退房,同时还可根据合同条款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