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买卖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且买家交付了首付款,成功办理了房屋贷款后,卖家此时却反悔不配合过户手续,此时买家应该“三步走”。
第一步:首选协商
买家及中介应该告知卖家,根据合同约定,卖家有义务配合买家进行过户,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双方若能协商成功继续进行过户,是最佳的解决方法。
第二步:购房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进行
如果双方合同中有约定若出卖人不配合办理过户的话,应退还全部购房款的。在卖家坚持不配合过户的情况下,买家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部购房款。
第三步:协商不成,房款不退,选择起诉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卖家又拒绝退还房款,买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如果买卖双方签订了房屋交易合同,卖家就有义务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即使在合同中没有详细约定,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是必然有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的义务的。所以如果卖房人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买家应该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