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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可以公证吗?

作者:乐有家百科 更新时间:2017-08-25 17:51 来源:乐有家

摘要:​回迁房指的是开发商在征收土地时,以房换房的形式赔给了回迁民的房子。

回迁房指的是开发商在征收土地时,以房换房的形式赔给了回迁民的房子。因为回迁房是具有补偿性质,享受的国家优惠政策,因此价格相对较低,许多人拿到回迁房后就加价转手卖出。但实际上购买回迁房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购买回迁房可以公证以具有法律效力吗?

购买回迁房需要公证处公证吗?

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购房合同,无法上市交易。能交易的回迁房不需要公证处公证。

回迁房买卖是否有合同效力?

购买回迁房有着巨大的风险,因为部分的回迁房存在尚未有《房产证》的问题,当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或者当取得真正的《房产证》时,可能在面积上与当初的协议面积有差异而导致要补钱。

因此在回迁房买卖合同中,买方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这些问题该怎么解决。由于回迁房性质特殊,在司法实践中也有不少人认为这种房子的买卖是否非法的,回迁房买卖合同是否无效。下面给大家讲解一下:

1、以下情况合同有效:

虽然回迁人未取得房产证,但对该房屋享有准所有权,有权对其所安置的房屋进行处分,在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之前,享有买卖合同上的债权,当然有权对该债权进行转让。因此只要买卖双方是经协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该房屋买卖合同应为合法有效。

2、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权属有争议的;

(7)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8)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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