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不含当月)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4、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5、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6、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上述申请条件后,先到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预约申请,公积金中心根据不同的业务办理场景有相应的材料准备,预约时间后携带相关资料到相应的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即可。记得办理公积金贷款买房一定要先在网上提前预约。